关于调整我市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的通知223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残联: 万盲人中,近50%是由白内障所致,并且以每年新增40万例的速度增长。为了巩固我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推进残疾预防行动,改善白内障患者基本生活能力,按照《包头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包残联发【2017】3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度任务 全市做白内障手术500例(不包括昆区、青山区,其白内障手术救助名额按照辖区人口比例,自行安排)。 二、补贴标准 每例补贴1000元。 三、资金来源 全市做白内障手术500例,每例补贴1000元,所需康复经费50万元,全部由市残联承担。昆区、青山区按照包头市残联《关于调整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分配的函》的意见,白内障手术补贴经费自行安排。 四、指导任务 市残联按各旗县区人口比例分配年度指导任务数,指导任务数可按实际执行情况适当调整。 五、实施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4日。 六、工作要求 1、各旗县区残联高度重视,结合残疾人基本信息专项调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认真梳理,按照指导任务数及时安排手术,切实为当地白内障患者谋福利。 2、2017年11月15日之前所做的白内障复明手术经费,按之前的项目规定,每例补贴1000元,各旗县区与市残联各承担500元。各旗县区残联将之前白内障复明手术经费结清后,开始按照调整后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要求实施。 3、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统一使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身份证、诊断复印件各一份。 附:白内障复明手术各旗县区年度指导任务分配表
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白内障复明手术各旗县区年度指导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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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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