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残疾人优惠政策办理指南【无障碍环境篇】&【残疾人证办理篇】587
残疾人证办理 办理条件:具有包头市户籍(或持有包头居住证,可跨省通办),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人员。 办理流程:本人持户口(非包头户籍人员,需同时持包头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白底彩照到户籍或居住地旗县区残联指定地点申请→定点医院鉴定→旗县区残联审批(或将持有包头居住证人员相关材料审核后录入系统,转到其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户籍地县级残联发证(跨省通办残疾证可快递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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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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