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78号建议答复128
娜仁格日乐代表: 您的关于“关于加强残疾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残疾儿童的关心支持!我会非常重视您的建议,经过认真梳理您的建议,结合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如下回复意见: 儿童期是康复、教育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经济、精神负担,更能正常上学、就业,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一、落实各项残疾儿童救助政策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我市于2019年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府办法〔2019〕70号)。2019年至今,全市共救助残疾儿童3162名,其中2023年共救助残疾儿童777名。康复有效率达100%,入普幼普小率达50%以上,受到残疾儿童家长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资金300万元,2024年截至2月底,下达上级补助资金754万元用于残疾人儿童康复方面支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及标准: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补贴对象:包头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10岁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政策标准:视力:市本级低视力项目0.5万元/人/年,自治区大爱北疆项目0.375万元/人/年;听力:2.4万元/人/年;肢体、智力、孤独症:2万元/人/年; 发放方式: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残联向定点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结账。 2.聋儿人工耳蜗救助 政策对象:具有包头市户籍的1-17岁听力残疾青少年儿童。 政策标准:免费植入人工耳蜗手术和康复训练一年(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委托相关定点医院进行手术) 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将救助标准从1.5万/年提高到2万/年,救助年龄从7岁扩大到10岁;二是取消救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限制,根据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申请一例救助一例,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三是将持有包头居住证儿童纳入救助范围;四是制定《包头市残疾儿童家庭支持性服务补贴实施方案》,对受助儿童家庭提供1000元/年的康复知识培训、心理支持、咨询指导补贴。五是简化康复救助审批流程。制定了《包头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流程》。省去了社区(村)、街道(乡镇)、市残联审批3个环节,改由旗县区残联一次性审核批准,残疾孩子家长最多跑一次。 (二)特殊儿童教育发展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持续完善“轻度残障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障儿童在特殊学校就读、重度残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分类入学机制,确保每个特需儿童得到适当的义务教育。目前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其中聋人学校1所,培智学校2所,其他特殊教育学校2所,共1016名残疾儿童平等享受受教育权利。全市542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405人随班就读,为69名重度残障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残疾儿童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 特殊儿童教育发展政策及内容: 1.特殊儿童教育发展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20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内发改社字[2021]1482号) 补贴标准:实行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接受惠普性及康教结合的学前教育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予以资助,每名残疾儿童最多可连续资助3年,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实施生活补助 服务内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接受惠普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予以补助。 2.为切实保障我市残疾儿童,尤其是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深入推进我市教育扶贫工作,助力教育脱贫攻坚,按照《包头市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的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18〕12号)和《包头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包教联发〔2022〕10号)文件精神,2023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资金706万元,主要用于昆区特殊教育学校翻建,达茂旗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落实送教上门补助经费;支持购买与国统特殊教育教材配套的特殊教育系统等。 政策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班5名教职工编制配备,特教班和资源教室参照特殊教育学校编制规定按每班3名教师配备。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承担随班就读教学教师、特教班教师、资源教室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工资30%的特殊教育津贴。为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提供每人每次50元交通补贴。 3.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包头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包教联发〔2022〕10号) 政策内容: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 4.残疾人职业培训教育 政策依据:《包头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包教联发〔2022〕10号) 政策内容:明确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 (三)残疾儿童医疗保障权益 目前,我市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积极将残疾儿童所需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力提升了该类参保患者的保障水平。参保患者可前往我市提供相关康复项目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享受相应报销政策。我市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将符合我市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待遇。 1.困难对象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政策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63号) 政策内容:严格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按照70%给予定额资助,脱贫不脱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按照50%给予定额资助,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2.医疗保险和救助 政策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63号)、《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包医保发〔2022〕101号) 2023年1月1日起,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困难对象范围、资助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六统一”,实现三重保障制度市域内“一站式、一窗式、一单制”结算。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调整为10万元。 (四)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救助保障 包头市社会福利院挂牌成立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学校设有功能室17间,运动操场1处,教师44人。配备康复师20人,持证率达到90%,实现了院内孤残儿童康复工作全覆盖。院内现有儿童184人,其中残疾适龄儿童122人,教育安置93人,安置率达76%,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70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3人,送教上门44人,送康上门2人。福利院以“学校+医院”“教育+康复”的形式,共同为各类残障儿童提供教育康复服务。2022年,市福利院将原有的康复中心与特殊教育学校整合为特教康复部,实行一体管理、同步考核,为康复师、特教教师进行经验交流搭建平台,实现了孤残儿童康教工作无缝衔接,提升了康教融合服务质效。 二、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监督管理 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共10家。全市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持续强化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督促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常态化考核康复项目实施。市残联组织市康复中心、各旗县区残联,通过年中、年末考核、不定期抽查等形式,重点考核定点康复机构康复项目服务流程、内容、档案、效果、机构建设、安全生产等。实现靠流程规范、靠标准管控,提升康复服务成效。二是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回访机制。各旗县区残联对受助儿童家长进行定期回访并建立台账,做到一人一册,精准掌握儿童康复进度、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定点康复机构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到位,不走样。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 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才是直接影响康复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我市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康复培训机会,加强机构内部培训考核,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2023年培训康复专业人员共计3300余人次。我市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治疗师、教师,专业持证率达到100%,取得国际应用行为分析师(BCBA)、中国应用行为分析师(CNABA)、VB-MAPP、PEP-3评估师、主治医师、高级验光师等资质的高端康复人才逐年增加,培养出一批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残疾儿童康复队伍,有效提升了康复专业水平。各定点康复机构潜心专研康复理论技术、主动与国内知名机构合作、打造服务品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益鹿梅花、融爱向阳”送教上门志愿服务项目,获评全市2023年度学雷锋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不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随班就读巡回指导、送教上门等工作,市教育局每年安排10万余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市级专题培训。在《包头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任务清单》中明确“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给予一定倾斜”。在2023年教师节表彰中,多名特教教师获得“润玉楷模”“优秀教师”等称号。在优秀班集体评选中,为特教学校单列名额。系列激励措施有效提升了教师的获得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全市各相关单位、各级残联、各定点康复机构在“4月2日世界自闭症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讲座、文娱演出、宣传、义诊、筛查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公主号等宣传媒介,在全市主要公交线路车上悬挂宣传小旗,在社区街道悬挂横幅、宣传画报等形式,宣传残疾儿童现状、症状、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等康复知识及我市康复救助项目政策等,切实加强了社会公众对残疾儿童的关心支持,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我们将加强各项残疾儿童政策的衔接与保障,继续加大社会宣传,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项目规范化管理,指导机构加强师资培训,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康复效果。
签发人:邬秀梅 承办部门:康复部 承办人:张秀花 电 话:3322991
单位名称: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答复日期: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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